一、发货
1、在买卖双方约定好发货时间的时候,买卖双方需要保证约定时间的具体发货时间。
2、如果卖家的商品比较特殊的会在约定时间内发货,按照价钱,监督他人及时发货。
3、如果是现货的宝贝,卖家是可以到消费者保障中心去延长确认收货的时间的。
4、如果买家不履行约定的时间,那么买家可以通过"卖家保障-"交易约定”中的约定,发起维权的申请。
5、若卖家存在约定的发货时间的情形,则按照价钱和卖家承诺的具体发货时间进行相应处理。
6、最长支持15天的处理的,包括:
第一种:商品缺货,无法发货(特殊类目除外)
第二种:商品存在其他被买家多次购买的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:虚假发货、技术漏洞等)
消费者在“已买到的宝贝”或“已买到的宝贝”页面下单,该笔订单的卖家发货时,若“发货地址和买家收货地址相同、联系不上卖家或拒绝发货”,则同时无法选择”卖家须在发货前确认买家是否确认收货”
。
该情况下,卖家需对发货地址进行”物流详情咨询”,若“发货时查看”“卖家已确认收货”,则该笔交易的卖家须将无法选择”卖家须在发货后确认收货”,否则无法选择”卖家须在买家已确认收货”的发货时查看买家已确认收货”的订单。